项目编号 | ZG(略)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略)焚烧系统提标升级改造项目 |
发布日期 | **/**/** | 报名截止日期 | **/**/** -- **:**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 -- **:** | 开标日期时间 | **/**/**-- **:** |
项目类别 | 工程 | 单价 | 含税 |
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米) |
项目公告内容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包头市(略)焚烧系统提标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人为包头市(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G(略) 1.1项目概况: 目前,绿源公司现有的**t/d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用来焚烧处置危险废物和包头市的医疗废物,但其从**年建设后,有7年时间未投入正常运行,现虽已运行,但设备年久失修且稳定达标方面存在风险,公司整体焚烧规模较小处理能力有所欠缺,竞争优势不明显;医疗废物处理方面,绿源公司现有**t/d的高温蒸汽处理装置,并设有危废焚烧炉可焚烧协同处置部分医疗废物,但缺少应急方面的处置措施,根据公司规划,应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有限防范应急情况下医疗废物环境风险。 **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去往内蒙古自治区,对中央环保重点督察项目进行考察以及实地整改落实,其中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位列其中。根据包头市政府公开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7批 **年4月9日)中显示,包头市(略),设备年久老化,环保设施不能连续正常运行,排放指标略微超标,设施需维护或更新换代。没有刚性填埋场,后续需完善配套设施。针对问题,包头市生态环保局将重点针对危废处置企业,采取常态化有力措施,(略)等企业的监测、监管和巡控力度,确保其规范运营、达标排放。 1.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建设)总承包模式。承包人负责**t/a废物焚烧处理系统及附属设施的设计采购建设,包括进料系统、回转窑焚烧本体设备、余热回收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烟囱、焚烧装置所在的厂房(进料大厅、必要的辅助用房、钢结构厂房、设备基础、地面)、料坑尾气收集处理装置、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土建施工图设计(含安全专篇、职业病专篇、消防专篇的编制)、料坑辅楼装修、旧厂房拆除、不动产证、环评、环评验收、安评、能评、职业健康评价;公辅设施、调试、试运行(指导)、手工比对、验收(包含建设单位及政府部门安全、消防、环境、节能等验收及检测)等(如需发包人委托的,发包人有权从总包费用中扣除)。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费用不做调整。 1.3工期要求:(略)建设完成,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1.4付款条件及方式:银行承兑或银行转账,合同签订至土建施工完成及设备安装完成,完成试生产连续运转**h达产合格后付款至合同金额的**%;质保金:合同金额的**%,缺陷责任期一年,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当月挂账,次月支付)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包头市(略)焚烧系统提标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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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资格要求:见下表; 3.4业绩要求:见下表; 3.5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中国裁判文书网,打印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年4月**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年3月**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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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 **:**:**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略)。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略))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 **:**:**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略))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略)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略))、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等媒介发布。 | ||||||||||||||||
7.异议 | ||||||||||||||||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或发送邮件至异议邮箱(略)。 异议接收电话:(略)-(略)/(略)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
8.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包头市(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李永胜 联系电话:(略) 招标机构:(略) 地 址:(略)(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霍志平 (略) 业务部长:曹小艳 (略)/李广美(略) 客服热线电话:(略)-(略) |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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