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困难学生临时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教育基金会困难学生临时助学金评定细则》对**年度拟资助学生基本情况进行了审核、评议,会议讨论通过拟资助学生符合评定条件,经助学金项目管理委员会开会讨论给予困难学生临时助学金资助,现对拟资助学生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临床医(蒙医)学院 **级蒙西医结合班 塔米日(略)
临床医(蒙医)学院 **级临床医学3班 耿雁鹏(略)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3天(**年5月**日-**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
受理时间:上午8:**-**:**;下午2:**-5:**
受理办公室:西拉木伦校区树人楼**室
受理电话:(略)-(略)
电子信箱:(略)
内蒙古民族大学临床医(蒙医)学院
**年5月**日
附:困难学生临时助学金资助条件
困难学生临时助学金资助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勤奋刻苦,努力克服生活困难。
3、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上一学年内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4、家庭经济贫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父母双亲已故,无经济来源;
(2)父母一方已故,无固定的经济来源;
(3)父母年老体弱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成员无其它收入;
(4)父母均为下岗职工,家中有2个以上子女同时上大学或读高中,经济收入难以维持正常生活;
(5)家庭因自然灾害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生活很难维持;
(6)学生本人患有重病,家庭无法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7)家庭人均收入在国家规定的当地贫困线以下。
5、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