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SZCS-G-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通辽市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场所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中的第二条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合同签订后”的内容,更正为“1期: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之内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
2、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凭借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扶持政策,“政采贷”政策合同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采购项目已开通合同融资渠道,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通过中标(成交)合同向相关银行发起无抵押无担保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企业中标(成交)信息发放贷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相关资料可查阅(http://**.**.**.**/zcdservice/zcd/neimeng)
3、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应用电子保函:贯彻落实《关于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通知》(通财购〔**〕**号)文件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应用电子保函的要求,本采购项目中若涉及到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需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系统,实现供应商在线开函。全市推广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全面支撑政府采购各业务环节“用函”需求,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减轻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负担。若本项目不涉及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的,则不适用以上约定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无
名称:通辽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通(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通(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