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年养护工程施工招标
补遗书(第2号)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现发出第2号补遗书对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补充及修改:
1、将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修改为“本项目计划工期为**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8月**日,计划交工日期:(略)”。
2、将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3投标人可对本次施工标段中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修改为:“3.3投标人可对本次施工标段中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中2个标段。且2个标段投标文件中所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重复”。
3、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修改为: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在**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
(2)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注册资金较高投标人的优先。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代理:内蒙古(略)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