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SZCQQS-X-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佘太村新型贴片式毛管厂建设项目(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佘太村新型贴片式毛管厂建设项目(设备)):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略),至今为止未签合同,按照《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略)不领取通知书及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佘太村新型贴片式毛管厂建设项目(设备))代理服务费金额:1.**(万元),更正为:1.**(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佘太村新型贴片式毛管厂建设项目(设备))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略),更正为:(略)。
原公告的合同包1(佘太村新型贴片式毛管厂建设项目(设备))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1,**,(略),更正为:1,**,(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G1#-G6#楼1单元**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