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沙那水库库区清淤工程所涉及的砂石混合料拍卖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ZQCQ**
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巴林左旗(略)的委托,对巴林左旗沙那水库库区清淤工程所涉及的砂石混合料进行公开拍卖。
出卖方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
出卖方:巴林左旗(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BM8HJWXJ
法定代表人:张宝贵
单位性质:国有独资企业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西城契丹大街**号
标的名称 | 需清淤采挖数量(m3) | 单价 (元/m3) | 竞拍底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涨幅(万元) |
巴林左旗沙那水库库区清淤涉及的砂石料 | ** | ** | **.** | ** | 5 |
该项目共分五期进行:第一期(**年)为准备阶段;第二期(**年)清淤量**m3;第三期(**年)清淤量**m3;第四期(**年)清淤量**m3;第五期(**年)清淤量**m3。
二、公开拍卖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公开拍卖标的是受让方的政府特许经营自然资源,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已经批复同意由巴林左旗沙那水库管理处(略)出具的《巴林左旗沙那水库库区清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沙那水库清淤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清淤开采的砂石单价由巴林左旗财政局委托内蒙古宏(略)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即内宏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结果已在巴林左旗财政局备案,经巴林左旗财政局批复同意公开对外拍卖。
三、竞买条件
竞买人公司营业范围需具水利工程施工及砂石经营销售业务。
四、标的拍卖特别说明
(一)上述拟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意向买受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拍卖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标的相关情况及《设计报告》向出卖方咨询、确认,自行评估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清淤采挖难易程度、砂石料的运输及堆放、废弃物处理、环保、水保、安全等),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凡参与竞买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拍卖标的数量、现状等信息,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
意向买受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参与竞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
拍卖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信息均严格按照巴林左旗(略)提供的文书确定,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出卖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买受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三)由买受方按规定自行采挖、运输,严格遵守作业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自行承担,旗水利局、沙那水库管理中心及巴林左旗(略)对买受方采挖活动严格按照《设计报告》及法律法规进行监管。
(四)意向买受方在竞买前应充分考虑到拍卖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买受方一旦参加竞买,就应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买成功,意向买受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回拍卖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巴林左旗沙那水库库区清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设计费由买受方支付。
(六)买受方对工程永久占用的耕地、荒地、草原,按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七)买受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沙那水库管理处沟通施工事宜。
(八)本项目分五期完成,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退回(不计利息)。
(九)买受方必须完成各部门的相关手续,方可开工。
(十)整体采挖要求:
1、不能超范围、超深度、超方量进行采挖。
2、买受人必须严格遵守水库管理、环保、水保、安全、国土、交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对水库水生物、水生态造成破坏,不得对水库周边道路、农田、林地、草地及其他设施等造成破坏。
五、水库清淤采挖要求
详见《巴林左旗沙那水库库区清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见附件)
六、恢复治理要求
项目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工作,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进行边坡防护、 复垦、种草植树,搞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林草种的选择从考虑外来物种的适宜性、当地物种的安全性出发,采用当地的乡土树种。施工中临时踏压的土地会硬化、板结,在施工结束后应立即翻耕,恢复其疏松状态。
采取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方式保证砂石受让方履行相应恢复治理义务,即在签订合同前按公告要求缴纳。恢复治理完成后,经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出卖方、沙那水库管理处组织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买受方按《竞买人操作手册》(见附件)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年9月**日8:**起至(略)**:**止。
报名时间:**年9月**日8:**起至(略)**:**止。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略)**:**止。
八、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9月**日8:**起至(略)**:**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联系人:(略) 尹立峰
联系电话:(略) (略)
九、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的方式确定竞买方。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买受方确定为买受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买受方。
网络竞价时间: (略)9:**
延时竞价周期:**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竞买人操作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受方与巴林左旗(略)签订《买卖合同》(样本见附件)。
十、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保证金帐号由系统随机生成。
意向买受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足额汇入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二)意向买受方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标的成交后,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买受方向出卖方一次性交清第二期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四)未成交竞买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买受方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标的拍卖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买受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报名登记,而意向买受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资格审查时资料与公告要求不符的;
7、未按拍卖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十一、成交价款的支付
分期付款,买受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巴林左旗(略)支付第二期费用(费用计算方式:成交总价/需清淤采挖总量当期计划清淤量),以此顺延,每年底支付下一期的费用直至项目完成。
乙方支付价款时,需同时支付该期每立方米(略)的质量保证金,本合同终止且无乙方责任后,无息退还乙方。
户名:巴林左旗(略)
账号:(略)(略)9
开户行:(略)巴林左旗支行
十二、意向买受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十三、资格确认?
标的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受方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发布单位: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沙那水库清淤报告7.**.pdf 合同样本.doc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