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呼民院院发[**]**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购人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年教学、实践服装定制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实践服装定制
采购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文件编号:音乐学院【**】**号
项目地址:(略)
二、采购范围(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乐团演出服、合唱服 | 1(批) | 详见文件 | **.** |
1.项目预算金额:(略);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付款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中须含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提供(**年1月1日至今)近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不少于1份;
4.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即【**】年【**】月至今,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到经营异常名录。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略))查询截图;
5.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略))无失信查询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略)至(略),每日上午9:**—**:**时、下午3:**—5:**时将报名资料PDF版本发到邮箱(略),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需将完整的报名资料发到指定邮箱,不符合要求者自动取消报名资格: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略)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需提供此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上午**:**时,比选人需在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比选文件邮寄到下方地址,超时到达自动取消比选资格;
2.此次比选采取不见面方式线上评选,经比选小组评选结束后将最终中标公告发布在网上。
六、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略):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联系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