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二连浩特市科尔沁街南、前进路西(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二连浩(略)) | ||
项目编号 | N**TD** | 产权子类型 | 土地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 **:**:**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 |
标的概况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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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略).** | |||||||||||||||||||||||||||||||||
评估基准日 | (略)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科(略) | ||||||||||||||||||||||||||||||||||
转让底价(元) | (略).** |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二连浩(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
转出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二连浩(略)请示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二连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特别 告知 | 1、依据评估报告显示:本次转让标的土地总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平方米,物流仓储用地面积**.**平方米;现状为已开发土地,土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暖),宗地红线内“六通”(通路、通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暖)及场地平整。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终止时间为(略)止。土地等级:其他商服用地二级,物流仓储用地一级。中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 1.2;建筑密度不大于 **%,绿地率不小于 **%;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不大于 0.8,建筑密度不大于 **%,绿地率不小于 **%。 2、依据交易结果,交易双方先行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依法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 ,受让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及规划对标的进行后续投资开发,待开发投资达到转让条件时 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过户相关手续,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 请受让方充分关注权属转移登记相关风险。 3、转让标的虽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以转让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不因标的信息变化而改变。 4、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产业规划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资产。 5、请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并详细了解标的情况,报名时须上传盖章确认的《项目勘验确认表》。 6、转让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交割手续的,交易双方解除合同,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无息退还。 7、受让方违反公告内容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扣除保证金、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略)(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1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转让方在收到交易价款后 5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权属资料交付。 4、本次转让标的在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水、电、暖等各项费用)和资产保管责任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之日起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和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本次标的转让所涉及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等)、过户费用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如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间提前电话预约勘验,勘验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略) **:**:** 至 (略) **:**:** | ||
报名手续 | 详见附件下载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略).(略),截止时间(略) **:**:**,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及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 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 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3)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4)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6)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3、处置方法:(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自由竞价时间 | (略) **:**:**-(略)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如竞价成交,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法人).doc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自然人).doc项目勘验确认表.docx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马经理 |
咨询电话 | (略)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 |
咨询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技术支持 | 李经理:(略)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