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4月**日我分局受理察右后旗产业园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日-**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察右后旗产业园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 | 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新材料产业园区化工精深加工产业区块土牧尔台污水处理厂院内 | 察哈尔右翼(略) | (略) | **年4月**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版)察右后旗产业园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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