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KJZC-TP-(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义勒力特镇幸福嘎查**年水田社会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义勒力特镇幸福嘎查**年水田社会化服务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废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义勒力特镇幸福嘎查**年水田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说明项目名称:义勒力特镇幸福嘎查**年水田社会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MKJZC-TP-(略)依据《招标投标法》第**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若中标单位不签合同,也违反了该规定,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以下的罚款(略)在本项目中标后未按照规定期内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取消中标资格。采购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人民政府。
原公告的合同包1(义勒力特镇幸福嘎查**年水田社会化服务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1.**(万元),更正为: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义勒力特镇幸福嘎查**年水田社会化服务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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