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乌兰浩特市土地征收储备整理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乌自然告字[**]8号)
乌自然告字[**]8号(略)
经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准,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乌兰浩特市土地征收储备整理中心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I-1#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兴业路东侧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0.**≤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略)/公顷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 | 挂牌结束时间: | (略) | ||
备注:1、该地块内市政设施线路及管线设备等由竞得单位自行和相关部门单位对接进行排拆或迁移。2、该宗地按“标准地”相关规定实施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I-1#号地块:(略)**时**分至(略)**时**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无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略):苗斯淇联系电话:(略):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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