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建设项目经受理核实阶段无异议予以拟审查公示,环评审批公示时间为**年6月**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邮编:**
通讯地址:(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机场快速路以西、电厂东路以东、海霸以北 | (略) | (略) | 项目利用现有厂区用地**m2新建一座锅炉房,新增2台**t/h天然气锅炉(一备一用)。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项目总投资的**.5%。 | 项目在施工期建设和设备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做好相关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本次新增2台天然气锅炉(一备一用),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设置的1根**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加强污水治理措施及管理。运营期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产生的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固体废物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运营期生活垃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软水制备产生的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带走处置,不在厂区贮存,要求做好各类固废收集、拉运、处置及去向台账。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加装基础减振,采取厂房隔声等措施。运营期间维持设备保持良好地运转达到消声、隔声、减震效果,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标准。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制定并执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公众参与:该项目属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