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丰镇市分局关于
(略)新增筛料、平端原辅料预处理工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丰镇(略)新增筛料、平端原辅料预处理工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6月**日-**年6月**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丰镇市分局)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略)新增筛料、平端原辅料预处理工段项目 | 乌兰察布丰镇循环经济开发区东区天元炭素厂内 | (略) | 内(略) | 项目位于乌兰察布丰镇循环经济开发区东区天元炭素厂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无新增用地面积。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平端车间1座,内部配备2台双面铣床及1台布袋除尘器;在现有石墨化车间内设置筛分工序,配备1台振动筛、1台斗式提升机及1台布袋除尘器。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已按照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乌环罚**[**]**号)文件进行处罚。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总投资**.5%。 | 污染物类别及名称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物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运营期废气有冶金焦筛分粉尘和石墨电极预处理粉尘。冶金焦筛分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DA**)排放;石墨电极预处理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冶金焦筛分、石墨电极预处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排放限值要求。水污染物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石墨碎外售至大同(略)。废布袋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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