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包公资国交告字[**]第**号)
包公资国交告字[**]第**号(略)
经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昆区北沙梁路以南,兵工路以北,昆北东路以东,民族东路以西(昆区**#南地块)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BA** |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 | 挂牌结束时间: | (略) | ||
备注:该宗地规划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业用地建筑面积≤6%)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号地块:(略)**时**分至(略)**时**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该宗地竞价确定竞得人。(二)竞买者可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勘。(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四)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略):郭先生王先生联系电话:(略)-(略)开户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开户银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开户账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