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将于**年8月1日**时至**年8月2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略)/**/**;户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包头市东河区河东乡陈户窑子村4-1(不动产权证号:包房权东字第**号,建筑面积:**.8平方米)不动产一处。
起拍价:陆拾伍万叁仟玖佰伍拾元((略)),
保证金:柒万元((略)),
增价幅度:壹仟元((略))。
瑕疵说明:1、被东河法院查封;2、室内有物品存放,房屋未腾出;3、据房产权利人家属所说供暖费与卫生费自**年房屋查封后一直没交过,具体欠缴金额需买受人自行了解;4、该房屋建筑物限定包头市东河区陈户窑子村本村村民进行购买,在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是否符合购买条件,拍卖前需要到该不动产所在村集体与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详细询问过户条件与竞买资格,并提前向拍卖法院提供符合购买条件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后再进行参拍;5、我院根据调查情况披露已知瑕疵,有其他未尽瑕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本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尤其是限购城市的政策,购买限购城市标的物,买受人需具备购买资格,法院不负责有关竞买资格事宜),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7月1日起至**年8月1日止接受咨询(双休、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咨询电话:(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以现状交付,并且拍卖成交后不做现场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时即视为已交付买受人。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欠缴物业管理费用、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十五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过户完成后五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略)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7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年8月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包头东河支行营业室,账号:(略)(略)**<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法院咨询电话:(略)-(略)(刘法官)
拍卖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包头市东河区青山路)
淘宝技术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
**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