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略)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S-QCJG-H-**-**)
内蒙古(略)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人为 内蒙古(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 内蒙古(略)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 内蒙古(略)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1.2 采购人: 内蒙古(略)
1.3 采购代理机构: 内蒙古(略)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服务内容描述 | 单价最高限价 (元/辆/天) | 备注 |
第1标段 | 车辆租赁服务 | 拟租赁越野车、商务车、皮卡车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 **.** | 实际结算金额 = 实际租赁车辆数量×实际租赁天数×成交单价 |
2.2 服务期限: 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服务期限
2.3 服务地点: (略)
2.4 服务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地方法规及采购人相关标准规定
2.5 采购量及报价说明: 本项目按单价报价,具体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据实结算。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设定的单价最高限价,若超过则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6 其他要求: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即表示已全面认同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一旦成交,成交人在签署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非必要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项目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略))无行贿犯罪档案。
3.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略)至(略)上午9:**-下午**:**进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略).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请供应商务必在标书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略).cn/),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选择采购项目缴纳平台下载费,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略)出具,(略)领取。
(2)供应商须凭CA证书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需要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CA办理指南或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略)咨询办理。
(3)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均可拨打中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略)。
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集中解密开标方式,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略).cn/),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上午9:**(北京时间)。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采购公告在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略).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 相关费用7.1响应保证金:具体金额及缴纳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7.2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金额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7.3平台服务费: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缴费金额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收费为准,缴费实行线上缴费。
8 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内蒙古(略)党群综合部
电话:(略)-(略)
9 联系方式采购人:内蒙古(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电子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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