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临河区3.**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施工、物资”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六标段重新招标的说明
**年临河区干召庙镇旭光村和农光村1.**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第一标段:衬砌渠道及建筑物工程、**年临河区干召庙镇民主村、新利村和城关镇远景村1.**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第二标段:衬砌渠道及建筑物工程、于(略)**:**时进行开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年临河区干召庙镇民主村、新利村和城关镇远景村1.**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物资第六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置、运输及抛撒于(略)上午**:**开标,在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了本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故本标段流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本项目招标工作。
故重新组织“**年临河区3.**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施工、物资”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六标段三次招标工作。
特此说明。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和科技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