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高新区困境(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公告
根据我区实际,经社会事务局(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拟开展稀土高新区困境(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现向符合资质的社会组织机构等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稀土高新区困境(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时间
项目服务期限:**年7月—**年7月
三、报名之间:**年7月5——7月**日
四、项目资金:
预算金额:壹拾叁万叁仟元整((略))
五、项目内容
对稀土高新区辖区范围内困境、流动儿童开展关爱服务。
1.入户排查评估建档。梳理辖区困境流动儿童,进行识别认定、信息摸排、动态管理;对辖区不少于**名困境流动儿童建立信息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并开展需求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在需求评估的基础上开展相关服务活动。
2.建立重点台账。在摸排评估的基础上,筛选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等困境流动儿童,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不少于**名);
3.个案服务。对重点关爱的困境流动儿童,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制定符合儿童情况的关爱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形成典型案例,不少于5个。
4、开展假期关爱活动不少于5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小组活动不少于**次。
5.社会实践。以需求为导向,为困境流动儿童提供生活帮助服务、学习辅导服务、文体娱乐等服务,全年不少于**次。
6.政策宣讲。结合寒暑假等重要时间点,开展困境流动儿童关爱宣传,每季度不少于1次政策宣讲等活动。
六、资质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在各级登记机关合法登记注册的业务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技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我局将适时对提供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按程序研究讨论,择优选择1家供应商负责本项目,原则上采取按价格、质量、服务、从业经验等因素综合考虑。
八、报名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报名(报送机构资质证明至邮箱),如果投标机构少于3家,按程序不进行开标。
报名邮箱:(略)。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如出现串标及围标,即作为废标处理。
3.确定中标方后,由包头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与中标方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等要求。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来源:包头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
责编:高佳乐
校对:郭剑挺
初审:张建平
终审:刘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