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一套废旧洗衣设备转让(包头鹿铁宾馆) | 项目编号 | **WZ(略) |
挂牌起始日期 | **/5/** | 挂牌截止日期 | **/5/**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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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东站广场旁鹿铁宾馆院内 | ||||||||||||||||||||||||||||
标的现状 | 报废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无 | |||||||||||||||||||||||||||
评估基准日 | 无 | ||||||||||||||||||||||||||||
评估机构 | 无 | ||||||||||||||||||||||||||||
转让底价(元) | (略)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包头鹿铁宾馆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略)**W 注册地:东河区东站广场西侧 法定代表人:司红霞 经济类型:集体所有制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包头鹿铁宾馆 |
特别 告知 |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包头鹿铁宾馆所属的一套废旧洗衣设备,存放于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东站广场旁鹿铁宾馆院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勘验地点:(略),勘验联系人:(略) ,电话:(略) 3、本次标的转让后,资产转让方按当地税务局要求提供发票。 4、竞买成功的受让方负责提货包括且不限于现场装卸、运输的所有费用,在提货完成后对现场进行清理。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保证金。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7、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略)(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关于疫情期间勘验现场的要求:疫情期间勘验现场的意向受让方勘验标的时需符合标的所在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全国低风险所有地区人员勘验现场时需持健康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现场勘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勘验现场时须持有到标的所在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注:依国家最新规定执行),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现场勘验。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以实物现状交割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缴纳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向转让方进行转款,收到转、受让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3、最终受让方须在办理完毕标的交接手续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接、搬运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 4、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承担拉运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受让方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逾期拉运。 5、在资产交接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 6、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地点:(略) 勘验联系人:(略):(略)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5/** 至 **/5/**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金额:(略)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让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已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预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略)**:**至(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5.**% | ||||
附件下载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业务收费办法.pdf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郭经理 (略) |
技术支持 | 赵经理 (略) | |
咨询时间 | 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