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兴安盟财政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构建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购〔**〕**号)要求,按照“统一规划,高标准建设,软硬件设备系统和财政一体化系统共建共享,互相兼容,高效运行”的标准,完成了我盟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建设任务,于 **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启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系统,依托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审批、核准事项“网上办、一次办”,备案事项“不见面、网上办”,实现了政府采购业务“一网通办”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为统筹做好政府采购开标和疫情防控工作,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成本,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除了有样品现场演示的采购需求,代理机构不得强制要求现场开标,应选择不见面开标,各代理机构要严格执行不见面开标方式。
二、采购人应当会同代理机构加强开标现场管理,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开标活动场所相关人员信息登记和场地消毒、通风等工作。
兴安盟财政局将会同各旗县市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对违规的代理机构严肃处理。
兴安盟财政局
** 年 8 月 5 日